关于组织做好对《政府采购法(修订草案)》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)财政局、高新区财政局,州直各采购人、代理机构、供应商、专家学者:
为配合做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(修订草案)》公开征求意见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内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(修订草案)》已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研究,重点围绕两法衔接、集中采购竞争机制、取消专家比例限制、投诉处理时限等修订内容,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。
二、报送任务分工
各县(市)财政局、高新区财政局负责汇总本地区(含辖区内采购人、代理机构、供应商、专家学者等)反馈的意见,统一收集并报送至州财政局。州直各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、供应商、专家学者请直接将意见建议报送至州财政局。
二、报送要求
请各单位按以下时间节点,将对应时间段内本地、本单位反馈的主要意见内容、反馈渠道(中国人大网/地方人大书面渠道等)及具体条数,填入附件表格,并发送至指定邮箱:
第一次报送:7月13日前,反馈截至该日已提出的意见情况;
第二次报送:7月23日前,反馈7月14日至7月22日期间新增的意见情况。
四、其他事项
请各县(市)财政局及时跟踪掌握本地区各方意见动态,并做好与地方人大的沟通衔接。州财政局将汇总全州情况后统一上报省厅。
联系电话:0718-8221964,邮箱:eszzfcg@163.com
附件:《反馈意见情况统计表》
恩施州财政局
2026年7月6日




